市民朋友:
近年来,电动二(三)轮车因节能、便利的优势,成为众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,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,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,致使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。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,为了您和家人的交通安全,我们郑重倡议:
一、每人都要戴头盔。骑乘二(三)轮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,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,更是对家人、社会负责,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坚决做到“戴头盔、靠右行、不酒驾、不逆行、不闯灯”。
二、文明单位要带头。广大党员和文明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,自觉遵规守法,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,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,同时积极引导、劝导身边亲人、朋友骑乘二(三)轮电动车时戴好安全头盔。
三、重点行业做表率。外卖、快递、运输、环卫等行业,以及各行政、企事业单位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,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,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,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、做表率。
四、质量安全要重视。从安全性考虑,建议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浅色头盔,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。
五、交通法规要严守。购买三轮电动车要符合国标,办牌办证后,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上路行驶,知法守法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避免交通意外伤害。
新乡是全国文明城市,关爱生命,从“头”抓起,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一个鲜明的体现。让我们从现在做起,从每一次出行做起,戴好安全头盔,争做文明市民,携手共建厚善、崇文、敬业、图强的全国文明城市。
新乡市文明办
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
据统计
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
约80%为颅脑损伤致死
因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
在交通事故中
造成伤亡的案例
可谓屡见不鲜
上海市银翔路众仁路路口,顾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一辆中巴车相撞,导致顾某连车带人摔倒在地,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到重创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广东深圳,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路口时,与一辆重型货车碰撞。段某的电动自行车被剐蹭后失去平衡,头部撞向地面,因未佩戴安全头盔,头部严重受伤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某路口,电动自行车骑乘者彭某在路口左转弯时没有注意观察道路情况,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,彭某在巨大的冲击力下飞出四五米远,重重摔倒在地。因彭某未佩戴安全头盔,后脑着地后鲜血直流,颅脑损伤严重。
戴
好
头
盔
√ 头部受到碰撞,即使没有出现外伤口,脑组织也可能因此受到伤害,戴安全头盔内部可吸收撞击力,从而减轻对脑组织的伤害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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